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6-07-08 14:29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6〕328号
市政务办:
《关于协助做好市人大实地调研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函》收悉。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是优化旅行社设立审批程序。及时更新广州旅游网办事指南和设立旅行社申请资料电子模板,逐步实现申请资料表格化、便捷化;调整局内部审批流程,在旅行社管理处加挂审批管理处牌子,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减少申请人上门办理的次数。
二是实施旅行社企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现由“先证后照”转变为“先照后证”;整合政务窗口,逐步把旅行社相关业务集中在政务窗口办理,完善一站式功能,为旅行社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是推行旅行社业务网上办理。积极主动融入互联网时代,全面实现旅行社业务网上办理,用信息化武装行业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事三级深度。2013年以来,旅行社企业以每年新增50家的规模快速增长。
四是建立旅行社诚信体系。2009年制定了地方性技术规范《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2014年根据《旅游法》对该规范进行了修订。初步建立起我市旅行社诚信体系,先后共评出诚信旅行社98家。
五是建立来穗旅游奖励制度。2009年制定了《广州市旅行社组织与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奖励办法》,2015年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奖励对象扩大至组织外国人、外地及“一日游”的游客,参照相关城市的做法,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提高旅行社开展地接业务的积极性,巩固广州作为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地位。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发放奖励金额共约900万元。
六是推进旅游观光巴建设。与市交委加强协调沟通,促成春秋国旅现已与广州市三汽公司达成了“广州都市观光巴士有限公司”经营城市旅游观光专线的合作意向。与市交委联合向市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协调市发改委同意观光巴士专线以市场价运作,目前已启动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
七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旅行社监管约谈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旅行社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在全国率先推行穗港旅行社“红名单”制度,穗港两地进入红名单的旅行社承诺诚信经营,不组织(接待)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团,不强迫游客购物或增加另行付费项目,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建立并完善红名单企业的准入和清出制度。为穗港两地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打下基础。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未完全分离,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网上办事系统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技术问题,内部审批系统与政务办、商改办的互联互通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推进行政审批“条块结合、四级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穗办电[2015]17号),以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为目标,进一步推进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实现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
(二)加强旅行社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对旅行社未依法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的协调,加强处、室、所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三)加强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与服务升级。推动导游证(IC卡)与领队证办证改革,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尽量减轻企业办证人员、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等各方负担,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提升服务水平上来。
(四)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行政审批所需资料,及时更新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专此函复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