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旅报〔2016〕174号
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民声热线”旅游投诉后续跟进工作的通知》(粤旅办[2016]327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等法规,立即跟进处理并办结相关旅游投诉。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9月“民声热线”受理的旅游投诉》编号1(投诉人姓名:刘女士)旅游投诉跟进情况。
市民刘女士于2012年2月28日向“民声热线”反映对广之旅的旅游投诉;当年,接省旅游局转办该旅游投诉后,我单位协调广之旅向投诉人赔偿人民币600元。(详见:附件1)
2016年9月22日,我单位再次电话录音回访刘小姐,其反映:市旅游局、广之旅当时已经与我处理好该投诉,广之旅当时还赔偿了我几百元。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该件旅游投诉已办结。
二、关于《2016年9月“民声热线”受理的旅游投诉》编号5(投诉人姓名:汤先生)旅游投诉跟进情况。
市民汤先生于2016年9月29日向“民声热线”反映对周旅国旅的旅游投诉;10月21日,接省旅游局转办该旅游投诉后,我单位于10月24日为当事双方召开行政调解会,经我所行政调解,当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周游国旅向投诉人赔偿人民币16000元。(详见:附件2)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该件旅游投诉已办结。
专此报告。
附件:1.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支付证明
2.广州市旅游质监督管理所旅游投诉调解书(质监诉调字[2016]第2355号)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民声热线”旅游投诉后续跟进工作的通知》(粤旅办[2016]327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等法规,立即跟进处理并办结相关旅游投诉。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9月“民声热线”受理的旅游投诉》编号1(投诉人姓名:刘女士)旅游投诉跟进情况。
市民刘女士于2012年2月28日向“民声热线”反映对广之旅的旅游投诉;当年,接省旅游局转办该旅游投诉后,我单位协调广之旅向投诉人赔偿人民币600元。(详见:附件1)
2016年9月22日,我单位再次电话录音回访刘小姐,其反映:市旅游局、广之旅当时已经与我处理好该投诉,广之旅当时还赔偿了我几百元。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该件旅游投诉已办结。
二、关于《2016年9月“民声热线”受理的旅游投诉》编号5(投诉人姓名:汤先生)旅游投诉跟进情况。
市民汤先生于2016年9月29日向“民声热线”反映对周旅国旅的旅游投诉;10月21日,接省旅游局转办该旅游投诉后,我单位于10月24日为当事双方召开行政调解会,经我所行政调解,当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周游国旅向投诉人赔偿人民币16000元。(详见:附件2)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该件旅游投诉已办结。
专此报告。
附件:1.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支付证明
2.广州市旅游质监督管理所旅游投诉调解书(质监诉调字[2016]第2355号)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振宇,联系电话:8107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