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对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7 08:42 来源:本网
穗旅报〔2017〕164号
市法制办:
  你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194号)收悉,现将我局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由我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是《广州市旅游条例》。对照清理标准,我局认为该条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也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因此,我局建议给予保留。
  专此报告。

  附件:
《地方性法规清理建议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