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6 11:21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8〕449号

 

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排除限制竞争

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情况的函

 

​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通知》(穗发改〔2018〕291号)的要求,我局对由我局制定、组织实施和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清理整体情况

认真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全面梳理由我局制定、组织实施和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7份,其中,纳入清理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2份,即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措施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对纳入清理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的清理结论均为调整,具体见附件1《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总表》。

二、清理过程

(一)开展自查梳理。按照穗发改〔2018〕291号文的要求,我局对由我局制定、组织实施和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照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现行有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措施有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有4份。经牵头制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措施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处室、法规与统计处及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共同研究,梳理出可能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措施1份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形成政策措施清理清单。按时将自查梳理情况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对列入政策措施清理清单的文件进行审核排查。

对列入清理清单的1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措施和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调整的初步清理意见,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清理结论和修改对照稿,按时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开清废情况。对列入清理清单需调整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文件修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修订及在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列入清理清单需调整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措施,我局提出了调整的清理结论和修改对照稿,已按时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废止和调整的政策措施的具体情况

经梳理,纳入清理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有2份,分别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6〕6号)和《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穗旅发〔2015〕129号)。经审核排查,我局认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的主要任务第5项第2款和分解表第2项政策内容涉嫌限定经营、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的奖励项目和范围的内容涉嫌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因此提出了建议调整的初步清理意见,相关部门和公众均对我局的初步清理意见无不同意见。具体见附件2《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统计表》。

  

附件:1.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总表

2.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统计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广州市旅游局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总表

                               

梳理

政策

措施

总数

纳入清理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总计

政府

部门

政府

部门

2

废止

调整

保留

合计

废止

调整

保留

合计

废止

调整

保留

合计

废止

调整

保留

合计

废止

调整

保留

合计

7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0

1

0

1

0

0

0

0

说明:1.“梳理政策措施总数”是指本次全面梳理的政策措施的数量之和。

2.“纳入清理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是指经梳理后,认为(疑似)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须进行清理并提出结论的政策措施。

3.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分为“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和“以部门名义印发的”等两大类,请各单位分别统计;如有尚未履行完毕废止或调整程序的,可先行将其统计在内。

 

附件2

 

广州市旅游局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统计表 

 

序号

政策措施名称

文号

类别

清理结论

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6〕6号

其他政策措施

调整

删改个别条款

2

《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

穗旅发〔2015〕129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调整

删改个别条款

 

说明:1.“类别”是指该政策措施属于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

2.“清理结论”是指废止或调整,如是调整,请明确是删改个别条款、设置过渡期或适用例外规定。

3.“备注”中可对该政策措施清理过程中的疑难、重大问题进行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