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出境游组团社: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试点做好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8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指导辖区内具有出境旅游业务资质旅行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产品的发布、宣传推广等工作,严格按照恢复时间、国家范围,准确有序落实试点第二批国家出境游目的地国家;要及时查处不报瞒报、不按要求填报团队信息和违反时间安排及超出国家名单范围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等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出境游、“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赌博或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项目或活动,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各旅行社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落实一团一报,为所有出境旅游团队(包括港澳出境旅游团队)委派具备资格的领队人员随团,按照合同约定全程做好服务;要加大对团队游客通关注意事项宣传,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入出境。
二、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游客安全文明出行。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督促辖区内旅行社购买足额旅行社责任险,落实出境团队旅游活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旅行社要开好出团行前说明会,提醒游客严守意识形态规范,告知做好乘坐旅游交通工具、出入境等环节的安全事项,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谨慎参与各类游乐项目和高风险项目,不到未开放区域旅游。提前熟悉并严格遵守目的地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宗教习俗,倡导文明、绿色、健康旅游。
三、强化疫情防控,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按照“乙类乙管” 总体方案,督促各旅行社做好出境团队旅游疫情防控工作和旅游途中应急处置方案。各旅行社要向游客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要提醒出境团游客提前做好出入境健康申报,引导游客做好健康监测,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返程前根据我驻外使领馆发布的最新要求,做好旅游团有关防疫工作,回国后落实属地防疫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试点做好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第二批)出境团队旅游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