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规章修订项目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9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规章修订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广州珠江新城周大福金融中心32层

  成交金额:15万

  三、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采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总体工作要求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完成《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修订全部工作,并通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查。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解决立法盲点。根据上位法的最新规定、总结本市实施经验,修订《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立法盲点,作出相应的修订。

  2.提升立法技术。根据上位法最新规定以及文物保护的现状,对《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相关概念的界定、条文表述及逻辑结构不够严密、合理,立法用语不够准确、规范等条文,作出相应的修订。

  3.提出立法建议。根据上位法的最新规定及广东省文物保护的最新要求及精神,总结本市实施经验、学习其他优秀经验,对《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内容提出具有本市特色、可执行、富有新意的立法建议,并融入现行规章中,提高立法质量。

  (三)工作成果

  1.根据立法的有关要求,为不同立法阶段的需求提供相对应的工作成果文件,包括:立项建议书、立项论证报告、条文初稿及注释稿、条文送审稿及注释稿等。

  2.根据立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并完成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及公众听证等相关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听证报告(如需)等工作成果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0-38925452;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电话咨询、传真、电邮形式,均为无效)。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