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现对广州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工作项目进行自主公开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工作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主公开招标。
三、采购金额:最高限价30万元。
四、项目承接单位要求
对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高度的理解,熟悉国家、省、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和我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总体发展形势,且具有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调查、研究等业务能力相关单位(含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人及要求:依法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格供应商。
(三)按照我局需求,开展广州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项目服务工作。对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深入研究,明确重点研究对象,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主要任务等,能够组成课题组,进行方案草拟、调查研究、规划撰写等工作。
(四)制定我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提供重点项目、企业、园区、聚集区清单等,从产业发展目标、空间规划、主要任务、政策体系、保障措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指标等。
六、报价人资格、资质及报价要求
(一)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按规定提供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资质材料,报价人按通知书“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提交项目资质评审材料。
1.项目总体组织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服务组织管理方案、工作安排、进度计划及特色服务等相关详细材料(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人过往做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及成果分析资料(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维护服务期限等详细具体资料(加盖公章)。
(三)价格部分。提供投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七、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8: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路1号保利康桥办公楼19楼1903室产业发展处。
(三)采购人信息: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路1号保利康桥办公楼19楼1903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38925565。
八、开标、评标、定标
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提交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文件制作和费用报价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评选范围。评审小组成员对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专业调查机构的综合实力(技术、商务、价格)进行审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
九、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各部分评分比例分别为60分、30分和10分,评委单独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进行评审并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小数点后保存两位有效数,四舍五入);价格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价格得分按“(有效最低报价÷各投标报价)×10分”计算。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