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委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委托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了解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发展情况,推动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盘活公共文化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活力和影响力,进而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能,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委托项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完成评价体系建设并配合在“广州市公共文化云”平台上开发评价体系,6月完成区以下评价培训班培训,7-11月完成评价工作,12月完成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分析报告的编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专业的研究工作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有公共文化服务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人或以上,有从事过政府评价项目经验的及有开发、运维公共文化云平台经验者优先,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申请人按采购文件模板自行制作,一式五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留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25日15:00分(暂定)【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项目实施方案阐述PPT,安排委托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健康码绿码等),凭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于14:30到会议地点候场】
地点: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602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38925427
附1:
采购文件要求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备注:标注★号项目为必响应项。
附2:
竞争性磋商投标承诺函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我方确认已完全理解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委托项目》起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我方在参与竞争性磋商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公告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
五、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