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评审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邀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1:51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对2021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评审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自主公开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评审工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主公开招标。

  三、采购金额:最高限价35万元。

  四、项目承接单位要求

  对我市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科技融合和产业链延伸的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局具有高度的理解,掌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及社会新兴消费需求发展方向的组织和开展业务能力相关单位(含企业、行业协会等)。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提前对照申报要求,集中审阅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

  (二)制定“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拟定评审标准体系;

  (三)对相关申报项目进行法律事务、财务及诚信等资质进行审查;

  (四)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并形成最终的评审结果报告;

  六、报价人资格、资质及报价要求

  (一)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按规定提供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资质材料,报价人按通知书“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提交项目资质评审材料。

  1.项目总体实施组织计划及实施方案、服务组织管理方案、工作安排、进度计划及特色服务等相关详细材料(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人过往做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及成果分析资料(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维护服务期限等详细具体资料(加盖公章)。

  (三)价格部分。提供投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七、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17:3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9楼905室产业发展处。

  (三)采购人信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9楼905室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1076837。

  八、开标、评标、定标

  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提交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文件制作和费用报价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评选范围。评审小组成员对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专业调查机构的综合实力(技术、商务、价格)进行审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

  九、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各部分评分比例分别为60分、30分和10分,评委单独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进行评审并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小数点后保存两位有效数,四舍五入);价格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价格得分按“(有效最低报价÷各投标报价)×10分”计算。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