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1-11 17:28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广州公司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022年4月20日,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广州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直播平台3名主播在直播跳舞时出现不雅动作,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款。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停止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13.5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低俗庸俗、封建迷信、打“擦边球”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多措并举,指导辖区直播企业落实直播规范,依法查处提供违规内容直播企业,对规范网络表演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从化区某歌舞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2年8月19日,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到从化区某歌舞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歌舞厅C363包房内共有4名男性消费者,其中1名杨姓消费者仅15周岁。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歌舞厅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本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队伍办理的典型案例,展现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三、广州市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卡拉OK)经营活动

  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实掌握,广州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在天河区沙河天平架沙太路设置25间卡拉OK包房,擅自从事娱乐场所(卡拉OK)经营活动,违法所得15487 元。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出责令关闭25间卡拉OK包房,没收违法所得15487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2022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一条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订精神,对无证娱乐场所采取责令关闭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依法查处无证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作出有益的尝试。

  四、广州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查掌握:广州某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红兔户外旅行”,发布“浪漫东山岛3日东山岛+潮州古城”等旅游线路,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实际收取4名旅游者(2名成人,2名小孩,团费共2318元),转交中山市某活动策划有限公司组织出团,获得返佣260元。广州某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旅行社经营业务,直接关系旅游者旅游体验,直接关系旅游安全。经营旅行社业务需取得旅游行政部门行政许可。2021年以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专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产品,擅自招徕游客、组织旅游违法行为。本案是一宗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通过微信公众号擅自从事旅行涉经营的典型案例。根据双罚制要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出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旅游经营秩序。

  五、广州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出版运营游戏案

  2022年3月,根据上级转来线索,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检查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运营《九灵神域》。该游戏版本玩法、内容以及游戏画面,与申请版号时版本存在很大差异,与出版主管部门转来《国产移动网络游戏<九灵神域>专项审读报告》对比意见一致。

  经调查,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 年5月获得《九灵神域》游戏出版许可,2017年7月上线运营游戏,游戏上线后曾进行6次版本更新,目前的游戏版本于2021 年10月更新。2021年10月游戏版本更新过程中,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游戏背景、人物角色、游戏界面、道具设置及游戏任务等内容进行大幅增加及改动,导致目前游戏内容与游戏原始内容出现明显区别。

  根据国家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2016年5月24日发布)第六条:“已经批准出版的移动游戏的升级作品及新资料片(指故事情节、任务内容、地图形态、人物性格、角色特征、互动功能等发生明显改变,且以附加名称,即在游戏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副标题,或者在游戏名称前增加修饰词,如《新××》,或者在游戏名称后用数字表明版本的变化,如《××2》等进行推广宣传)视为新作品,按照本通知规定,依其所属类别重新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对《九灵神域》游戏新版本进行重新申报审批,但其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法行为。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2710元;罚款26355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执法部门根据出版主管部门对比意见,认定游戏版本更新构成新作品,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的典型案例。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此类违规行为认定为未经审批出版运营游戏,对运营企业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网络游戏运营起到很好警示作用。

  六、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2022年8月19日,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广州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2年8月通过vivo手机平台上线运营两款游戏。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2.99元;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2022年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办理的又一宗典型网络游戏案件。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擅自上网运营网络游戏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规范我市网络游戏企业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七、增城区某纸品厂印刷违禁内容印刷品案

  2022年11月,根据海关转来案件线索,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增城区某纸品厂检查发现,该厂接受广州某公司委托,印刷含有“(TaiwanR.0.C)”内容的BEURER牌婴儿监听器服务单张2010张,单价0.126元/张,合计金额253.26元,违法所得为224.12元。该纸品厂印刷该批次印刷品,构成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印刷品的违法行为。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日、没收违法所得224.12元,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对出版物禁止含有的内容、禁止印刷内容分别作出规定。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海关转来线索,核实查处该制品厂印刷违禁内容违法行为,有助于警示印刷行业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内容审核、承印验证等制度。

  八、东莞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根据权利人投诉,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检查黄埔区某VR乐园,发现东莞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在其运营的“幻魅战舰”VR游戏机擅自复制使用权利人点播系统,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宗查处在VR游戏机等新兴文化产品上使用盗版软件的典型案件。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权利人投诉,克服侵权对象技术组成复杂等困难,认定计算机软件侵权,对侵权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行业经营秩序。

  九、广州某箱包商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作品案

  根据上级转去线索,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调查核实:2022年2月,广州某箱包商行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流动摊贩购入熊猫冰墩墩小台灯22台、熊猫冰墩墩创意纪念钥匙扣23个等2种冬奥吉祥物衍生品,通过阿里巴巴 APP商铺进行销售,至 2022 年3月2日,上述商品全部售出,获得违法所得320 元。该商行不能提供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书。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商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0元、没收侵权复制品3个、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2022年2月,我市版权、文化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集中整治各类非法传播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节目及相关活动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本案是该集中行动中办理的典型案例。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侵权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的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冬奥作品传播秩序。

  十、广州某影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复制计算机软件

  2022年10月,根据权利人投诉,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检查广州某影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复制安装某3D图像设计软件,无法查询软件序列号,违反公共利益。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删除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安装软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412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查处专业设计领域软件侵权的典型案例。办案部门贯彻著作权法利益平衡原则,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对侵权者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