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剧院喜事连连!今年年内将搬迁进驻位于珠江新城的新址,明年将迎来70岁生日。为充分展示广府文化内涵,增强粤剧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广州粤剧院形象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粤剧院院标(LOGO)设计方案。有才的你,赶紧看过来!
广州粤剧院新址
成立近70载,是传承发扬粤剧事业的专业龙头
粤剧是岭南文化的象征与文化载体,拥有500多年发展底蕴和深厚的群众基础,素有“南国红豆”之美誉,为广东省最大的地方戏曲剧种。2006年5月20日,粤剧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9年9月30日,粤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州粤剧院的前身广州粤剧团成立于1953年2月。2009年6月25日,由广州粤剧团、广州红豆粤剧团组建而成的广州粤剧院正式挂牌成立。
广州粤剧团是在原广州粤剧一团的基础上,经调整充实一批中青年艺术骨干后于2001年6月重新组建。创作演出了众多优秀剧目《白蛇传》《女儿香》《睿王与庄妃》《范蠡献西施》《土缘》《花月影》《三家巷》《碉楼》《鸳鸯剑》《汉高祖刘邦》《花笺记》《十三行》《清水河畔》等。
《三家巷》
《花笺记》
广州红豆粤剧团由著名粤剧大师红线女创建于1990年,担负着继承和发展马师曾、红线女流派艺术的重要任务。排演了一批马红代表剧目《关汉卿》《刁蛮公主戆驸马》《搜书院》等,同时亦创作排演了《刑场上的婚礼》《南越宫词》《孙中山与宋庆龄》《黄飞虎反五关》《红的归来》《岭南人家》《初心》《梁启超》等优秀新编剧目。
《南越宫词》
《梁启超》
广州粤剧院是广州市文旅系统直属的国有文化院团,集粤剧表演、文艺创作、剧场经营、艺术培训于一体,是全球传承、弘扬、发展粤剧艺术的专业性龙头单位。
剧院现有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上海“白玉兰”奖获得者欧凯明,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黎骏声、陈韵红、崔玉梅、苏春梅、吴非凡等高层次粤剧表演人才,此外还拥有一批表演、演奏、作曲、舞美、服装等优秀人才。
广州粤剧院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与海安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珠江新城东北侧、跑马场西侧,西邻红线女艺术中心,计划于2022年年内搬迁进驻。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粤剧院院标(LOGO)设计方案
乔迁在即,广州粤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粤剧院院标(LOGO)设计方案,欢迎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征集内容
(一)广州粤剧院院标设计(标志LOGO),彩色稿、黑白稿、标准色及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
(二)LOGO衍生应用设计(选择5个应用):可在信封、信纸、便笺、名片、礼品袋、工作证、宣传海报、门票、纸杯、工作制服等衍生产品上进行设计,展示LOGO衍生应用效果。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止。
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励20000元;
(二)二等奖2名:奖励10000元/名;
(三)三等奖3名:奖励5000元/名。
投稿要求
(一)设计的作品要紧扣粤剧和广州粤剧院特色,体现“粤剧传承创新发展”的理念,突出展示广州粤剧院品牌。
(二)设计作品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易于识别与传播。
(三)参赛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参赛作品创作手法不限,稿件尺寸不小于A4幅面(210mm×297mm),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JPG格式提交。最终获奖者需提供矢量图,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四)投稿方式
1、在规定时间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 3369748838@qq.com
2、邮件题目:“广州粤剧院院标公开征集 +(投稿人姓名)征集投稿”
3、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20-86231083
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代表和相关业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公示评选结果。
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应征者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若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每个邮件最多只能设计1套作品,超过1套的以第一个为准。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获奖设计费均指税前金额,由作者自行交纳税费。
(七)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可以空缺。
(八)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九)参赛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十)最终解释权归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