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3日下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会议展览类、智慧服务类、教育传播类)专项申报工作。经过项目资格审查、企业现场答辩、专家组综合评审等环节,目前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已整体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下列要求向我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0楼2003房;联系电话:(020)38925493;邮政编码:510220。
附件: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会议展览类、智慧服务类、教育传播类)拟扶持名单.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会议展览类、智慧服务类、教育传播类)拟扶持名单
表一:会议展览类项目拟扶持名单
表二:智慧服务类项目拟扶持名单
表三:教育传播类项目拟扶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