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程序,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统筹市属单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请各区局负责汇总、审核本区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
2.请市非遗保护中心、各区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规划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补助规模,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申报经费的开支范围,保证资金测算合理准确。凡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纳入补助经费预算。
3.各区局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要符合实际,量化清晰,与任务数相对应,与资金量相匹配。
4.请市非遗保护中心、各区局于2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我局非遗处陈庆华粤政易,由我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2月18日
(联系人:陈庆华,联系电话:389254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