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的函》(市场函﹝2021﹞51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号),根据《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我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化市场统计工作
请各区局负责文化市场统计人员登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移动端、电脑端均可),完成以下工作:
(一)督促本辖区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非公有制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2月21日前完成年报数据上报、审核、汇总工作。
(二)对异常经营单位应及时标记和清理,对历史数据对比异常、浮动较大(浮动范围上下超过20%)的指标数据应当重点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
二、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请各区局、各广播电视台广电统计人员登陆“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dtj.nrta.gov.cn),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广播电视台于2月10日前完成年报数据上报、审核工作;各区局督促本辖区内的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影视制作机构于2月10日前完成年报数据上报,并完成审核、汇总工作。
(二)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融媒体中心于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12月12日前完成广播电视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三)各区督促本辖区内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影视制作机构于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12月12日前完成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四)各区、各广播电视部门在完成年报、季报网上直报7个工作日内提交季报报表、分析报告及审核说明纸质版(以上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旅游市场统计工作
请各区局负责旅游统计的人员每月登陆广州市文化旅游统计信息系统平台(http://tj.gzly.gov.cn/),协助我局完成以下工作:
(一)日常统计工作
1、旅行社、景区、酒店月报催报工作
每月10日前,各区局督促辖区酒店企业完成上月的旅游住宿设施接待情况月报表(旅统基6表)填报工作。
每月20日前,各区局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完成上月的以下报表填报:
旅行社企业:接待国内情况表(旅统基2-1 表)、国内组团情况表(旅统基2-2表)、外联接待情况表(旅统基2表)、组团出境游情况表(旅统基3-1表)、单位收支情况表(旅统基3表);
酒店企业:宾馆酒店收支情况表(旅统基3-2表);
景区企业:旅游景区(景点)基层统计表(旅统基9表)、景点企业单位收支情况表(旅统基3-3表)或景点事业单位收支情况表(旅统基3-4表)。
2、旅行社、景区、酒店季报工作
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2023年1月20日,各区局督促辖区旅行社、景区、酒店填报上月月报。旅行社和酒店的季报由我局汇总上报文旅部,A级景区需直接登录文旅部A级景区管理系统填报季报表。
3、旅行社、景区、酒店年报工作
2月21日前,催报辖区所有景区、酒店、旅行社填报上一年度的年报表。旅行社和酒店的年报由我局汇总上报文旅游部,A级景区直接登录文旅部A级景区管理系统填报年报表。
(二)黄金周与小长假
黄金周:春节黄金周、国庆黄金周
小长假:元旦小长假、清明小长假、劳动节小长假、端午节小长假、中秋节小长假
每个黄金周小长假前一周,根据假日统计安排,协助我局做好纳入黄金周、小长假相关文化、旅游企业统计填报通知工作并落实各企业、部门填报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文化和旅游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精神。
(二)专人负责。各单位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原则上年报期间(1-5月)期间不更换统计人员,并对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单位调整统计工作人员的,需立即向我局有关负责工作人员及时更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三)按时填报。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数据的,视为迟报,特殊情况除外;对于经我局审核发现错漏的单位,请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逾期视为拒报;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填报数据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五、联系方式
文化市场和广播电视统计:宋嘉伟,020-81535263,15728197265;
旅游市场统计:马颖琦,020-81073523,13430265109。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做好2021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及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