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报来《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关于报审<南华中路233、235号修缮改造设计方案>的函》(穗海危改函〔2023〕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征求专家意见并研究,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所报设计方案已按文物2022930号文修改完善,我局原则同意。
二、以下内容需进一步完善:
1.改造工程的外立面应尽量保持传统风格,以与历史环境风貌相协调。
2.完善施工期间对文物安全监测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四、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方式: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