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方大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来文申请对南方大厦五层局部装修收悉。所报装修的南方大厦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中主要是拆除原有的二次装修进行新的装修,未涉及文物本体结构和外立面,对文物无不利影响,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严格按照所报方案内容实施,装修材料的选择应注意可逆性和轻质性,若超出所报需另行申报。
三、装修实施期间必须采用相应措施确保文物安全,不得损坏文物。装修结束后,报荔湾区文广旅体局核实。
四、请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加强文物日常保养维护,保障文物安全,对文物开展装修、装饰、修缮、保养维护等活动,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貌的原则,并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方式: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