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越秀区瓦窑街4号外立面整饰工程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26 15:53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报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关于征求瓦窑街4号外立面整饰工程意见的函》收悉。经核,该房屋周边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等文物保护单位。所报材料未达到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报送要求,需备齐以下材料另行按程序上报:

  1.申请书;

  2.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原件3份,PDF电子版1份,包括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安全影响;1:5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两线的位置关系;报建工程效果图、门窗等构件大样图及施工措施等)该材料需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和设计人签名

  3.工程资料;(原件3份,PDF电子版1份,包括报建工程平剖立面图;)该材料需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和设计人签名。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1年4月25日


  (联系人:张晓思,联系电话:8107648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