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增城区2021年度第一批地块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3-09 11:34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报来《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申请对我区2021年度第一批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增土储函(2021)6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中新镇下车路东侧110.884亩、石滩镇南北大道西侧63.057亩、永宁街新新大道西侧93.826亩、宁西街永宁大道北侧156.043亩地块占地面积均超过三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上述地块在出让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所需经费和相关资料,尽快协助开展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胡德海,联系电话:81076472)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