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琶洲塔建设控制地带内220千伏赤沙输变电迁改工程(一期)建设设计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4-30 10:06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文物20250404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琶洲塔建设控制地带内220千伏赤沙输变电迁改

工程(一期)建设设计方案的复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关于征询文物保护单位琶洲塔建设控制地带内220千伏赤沙输变电迁改工程(一期)建设工程意见的函》(广供电函〔2025〕184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所报输变电迁改工程位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琶洲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控制地带内。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并报我局确认:

  (一)文件名称修改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琶洲塔建设控制地带内220千伏赤沙输变电迁改工程(一期)建设设计方案》。

  (二)补充琶洲塔现状情况说明。

  (三)细化不同工程段与文物本体、文物保护范围的距离说明和位置关系图纸,补充工程进入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管线长度及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四)补充施工期间对文物的保护措施及考古监测内容。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建设单位须按所批方案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涉及文物保护的,请及时处理并报告我局。如超出所报范围,需另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五、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六、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