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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45905/2024-0128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6-12
名称: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凯华商业楼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文号: 文物20240650号 发布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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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凯华商业楼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

凯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凯华商业楼工程(自编号G栋)项目考古调查工作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海珠区凯华商业楼工程位于我市地下文物埋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附件: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王慧琴,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联系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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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邮箱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郜凯玮

  020-8704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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