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旅行社提取或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情况的公告
(2025年9月至12月)
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9月至12月,我市部分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多存质保金或以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纳质保金(12家旅行社)
根据《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银行提出保证金担保的,由银行向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银行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担保期限届满前3个工作日,应续办担保手续。
二、注销旅行社及旅行社资质(含出境社资质),提取质保金(参见2025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注销旅行社业务的公告(2025年第三批)》中6家旅行社均提取质保金。
三、注销分社,提取质保金
请以上旅行社(注销旅行社的除外)在提取质保金后,及时将质保金提取单据、取款通知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质保金管理板块。
特此公告。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