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组团业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16:33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穗文广旅〔2021〕32号


各旅行社: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组团业务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文化旅游疫情防控工作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紧从细抓实疫情防控措施。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科学精准常态化防控,细化防控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切实做到“六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场所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推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有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二、严格做好旅游团队行程报备工作。各旅行社必须安排专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填报组团信息,包括仍在行程中的团队信息,确保游客信息、行程信息真实有效。如未按要求填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责任和按照上级精神处置,各旅行社务必高度重视。

  三、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平台,扎实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科学有序把防控要求、防控知识宣传到每个员工,着力强化员工防控意识,持续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等良好防控习惯。尤其要加强一线导游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现游客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全团立即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生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

  四、切实抓好旅游团队管理。各旅行社要及时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加强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和风险研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的“机票+酒店”等经营活动,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的旅游团队,应听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引和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处置工作。各旅行社不得接受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团,不得接待上述区域的旅游团队。

  要进一步排查7月17日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返穗的旅游团队信息,督促游客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做好“四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五、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各旅行社应严格按规定加强疫情信息管理,疫情防控信息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为准,严禁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擅自对外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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