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主体及责任,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各相关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局拟订了广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自5月18日起至5月24日止。如对公示的保护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06室,邮政编码:510230,电子邮箱:372198896@qq.com。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5月17日
附件:广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公示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