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现将广州市不足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机构名单公示。我局将不受理名单所列单位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不受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申请。同步将公示信息通报给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主要网络表演平台(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等)。
我局于2026年4月13日将通过邮政EMS向名单所列单位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请名单所列单位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后马上予以改正并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手续,而且要填写完整签收人信息后于2026年5月1日前交回一份。
对不符合专职演出经纪人数量、缴纳社保证明要求的,如不再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请依法申请注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演出经纪人员发生变更,请及时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广州市不足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机构名单.xls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4月13日
(联系人:朱生,联系电话:38925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