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花开四海 云端比邻”——友城文化交流线上视频资料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模板,并于2021年5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花开四海 云端比邻”——友城文化交流线上视频资料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自主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采购需求:深入进行前期调研和策划,综合剪辑广州各友城提供和自身拍摄的以广州“花”为主题相关视频,影像语言丰富多元、结构清晰完整,运用多种表现手法和最新后期制作技术,达到在电视台和新媒体播出标准。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前期深入进行友城文化艺术资料调研,剪辑友城已提供的视频影像资料;
2、负责剪辑广州艺术院团交流影像资料;
3、根据需求拍摄相关主题素材,包括广州文化交流,人文景观与城市建筑互动等内容(人员劳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4、负责综合制作一部以广州“花”为主题的宣传片,提供包括前期调研、策划、文案、拍摄、剪辑、配乐、混音、调色、中英文字幕等工作;
5、具体技术要求:
(1)视频:
格式:MOV
分辨率:1920*1080
画幅比例:16:9
帧率:25P
(2)音频:
格式:WAVE
采样率:48 kHZ
比特率:16bit
6、音乐要求:使用无版权纠纷音乐;
7、成果材料提交
(1)经修改确认后,提供“花开四海 云端比邻”15分钟和3分钟版本各1个,以及适合新媒体播放的不同30秒版本5个。
(2)上述成片均需提交数码源文件MOV格式、MP4格式
各一份。
(3)中标人需提交所有拍摄原始素材文件,包括图片、视频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若因特殊情况(如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双方应沟通协商,视情签订补充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导演、摄像师、剪辑师、调色师及专业制作团队,其中导演有相关影视作品在市级或以上电视台播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采购文件
方式:申请人按采购文件模板自行制作,一式五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留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流合作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0日9:30(9:00候场)(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112会议室
方式:申请人轮流单独阐述方案策划、回答评委提问,每个单位不超过30分钟。
六、综合评分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础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评分权重。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
联系方式:gzwgljlc@163.com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20-81077240、020-8107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