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1年档案服务项目采购邀请书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2021-04-21 10:4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为做好对2020年度各类档案整理、扫描数字化及协助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现进行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本项目采购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各类档案整理、扫描数字化及协助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主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金额:人民币26.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5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负责实施完成我局对2020年度各类档案整理、扫描数字化及协助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广州市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档案综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采购需求:

  (1)负责完成2020年我局各门类档案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声像、实物、汇编、内部文件;

  (2)负责完成2020年文书档案电子扫描并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

  (3)协助完成机关综合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准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材料、续编全宗卷、参考资料编研;编制档案统计台账、完成档案库房搬迁前档案下架、装箱、编号、标签及搬迁后拆箱、排序、上架、完成文件资料清点、接收。

  (4)梳理及鉴定:整理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或文件附件缺失,及时通知并协助打印。

  (5)项目总结:项目完成撰写项目验收书及整理归档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若因特殊情况(如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双方应沟通协商,视情签订补充协议。

  四.投标有关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人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项目团队不少于2人以上有档案专业资格。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有相关服务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标书内容:标书应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简介、项目报价单、工作方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参考样本材料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统一用A4规格的纸质印刷(或复印),所有投标文件需集中密封后递交,所有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式叁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7:3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4楼220室。

  3.采购人信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4楼220室办公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81078235

  六.开标、评标、定标: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文件制作和费用报价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才可进入评选范围,由评审小组成员对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专业调查机构的综合实力(技术、商务、价格)进行审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

  七.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各部分评分比例分别为50分、40分和10分,评委单独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进行评审并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存两位有效数,四舍五入)计算。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