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跟踪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09:16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跟踪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跟踪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YL20260712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书。

  7.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资格要求,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上信息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六条 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4.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期间(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1)报名资料:《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ylzb.top/网站进行下载。)(2)线下报名的请带齐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登记,线上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lgdzb@126.com),并附上报名费转账回单。(3)如对报名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查询:020-37889367-0

  3.报名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或公账汇款,若为其他方式,需提交手续费用。

  公账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慧城支行

  单位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6 0801 0400 04812(仅接受以潜在响应供应商名义办理对公的汇款,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响应供应商名称,如确需以个人名义代缴的,请先致电020-37889367-0)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7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

  注: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快递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38925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020-37889367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