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前期勘察研究和方案设计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信息来源:本网]

  为确保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拟向社会公开招标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前期勘察研究和方案设计项目服务机构,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前期勘察研究和方案设计项目

  2、项目内容:遗址覆罩露明展示区文物本体的现状病害勘察和研究、遗迹保存环境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并编写分析研究报告;编制遗址文物本体保护方案。其中遗址文物本体保护方案包括“曲流石渠遗址展示区”、“南汉宫殿遗址展示区”和“水井遗迹展示区”三个露明展示区域内的土、木、砖瓦、石等各种不同文物材质的保护方案。

  3、项目地点:广州市中山四路316号

  4、项目预算:310万

  5、执行单位:南越王宫博物馆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

  3、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内容设置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投标代理单位。

 

  五、提交材料

  1、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另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

 

  六、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1、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必须三家以上(含三家),作为招标代理候选单位。

  2、项目单位负责人组织召开招标代理候选单位见面会。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候选单位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为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排名第一的招标代理单位放弃获选资格,则由第二候选招标代理单位获取招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七、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地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中标资格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4日(周六、日不受理材料递交)

  2、地点:广州市中山四路316号南越王宫博物馆(省财政厅旁入口)

  3、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3896524

 

  南越王宫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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