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伯龙
留言日期:
2021-03-31
主题:
保护建筑室内简单装饰
内容:
您好:我的办公室属于华南农业大学校内的市保护建筑,需要在室内墙壁上打2个钉挂一幅字,请问如何办理审批手续?谢谢1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02
答复时间:
2021-04-02
答复单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不得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该依法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请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将装修方案报对应级别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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