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女士
留言日期:
2024-01-18
主题:
旅行社总社地址要求
内容:
我公司需要在广州设立旅行社总社,想咨询办理旅行社证件的地址资料要求。是否只需要合同已经房产资料?是否必须要商业用途?是否需要合同备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22
答复时间:
2024-01-22
答复单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咨询的关于旅行社总社地址要求的问题,我局1月19日已有工作人员致电回复。申请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需提交经营场所来源证明,括以出资人或旅行社自有产权的房屋作为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产证;以出资人或旅行社租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该合同在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以一址多照形式与其它单位共用一个办公场地的,除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该合同在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外,还需提供该房屋产权人或者产权人授权经营者同意证明,租赁期自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一年。你对以上内容表示清楚了解。谢谢你的留言。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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