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郭红艳
留言日期:
2024-01-12
主题:
导游证挂靠与否的后果
内容:
你好,我还是在校专科生,已取得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去年七月份挂靠了一个旅行社。但我想继续升学,没有那么快出来工作,以后可能不从事导游这个工作。就想问问跟旅行社取消那个挂靠的合同后有什么后果吗?如果我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想从事导游方面的工作,那我还可以再次挂靠吗?如果可以再次挂靠,那有什么时间限制吗?最后的问题,如果拿到导游证,但没有挂靠,会有什么后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16
答复时间:
2024-01-16
答复单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导游管理办法》以下条例:

  第七条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十三条 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到期或逾期换证,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重新提交换证申请。

  因此,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须按《导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取得导游证(也即导游执业证),后应按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继续执业申请。若仅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但未按要求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则不能从事导游执业工作。谢谢你的留言。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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