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439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项目考古勘探的函》(穗重建函〔2025〕 77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黄明乐,联系电话:389256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